關于組織申報2019年省級企業研究院的通知
為貫徹落實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》精神,加快《浙江省科技創新“十三五”規劃》實施,推進高新技術企業布局建設省級企業研究院,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競爭力,根據《浙江省企業研究院管理辦法》,決定開展2019年省級企業研究院建設申報工作
各市(shi)、縣(市(shi)、區)科技局(委),各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(shi)《浙江(jiang)省人(ren)民政府(fu)關(guan)(guan)于全面(mian)加(jia)快科技(ji)創(chuang)(chuang)新(xin)推(tui)動高質(zhi)量發展(zhan)的若干意見》精神(shen),加(jia)快《浙江(jiang)省科技(ji)創(chuang)(chuang)新(xin)“十三五”規劃(hua)》實(shi)施(shi),推(tui)進高新(xin)技(ji)術企業(ye)布局建(jian)設(she)省級企業(ye)研(yan)究(jiu)(jiu)院,提高企業(ye)自(zi)主創(chuang)(chuang)新(xin)能力(li)和競爭力(li),根據(ju)《浙江(jiang)省企業(ye)研(yan)究(jiu)(jiu)院管(guan)理辦法(fa)》,決定開展(zhan)2019年省級企業(ye)研(yan)究(jiu)(jiu)院建(jian)設(she)申報工作,現將有(you)關(guan)(guan)事項通知如下(xia):
一、重(zhong)點方向
(一)數字經濟產業。突出人工智能、大數據云計(ji)算、集(ji)成電路、網絡(luo)信息、網絡(luo)安全等;
(二)生命健康產業。突(tu)出生物醫藥、高端(duan)醫療裝備(bei)與器械等;
(三)新材料產業。突出集(ji)成(cheng)電(dian)路關鍵材料、能源(yuan)材料、新型功能材料、高(gao)性能金屬、無機、高(gao)分子基礎材料等;
(四(si))高端(duan)裝(zhuang)備(bei)及(ji)核心部(bu)件(jian)產(chan)業(ye)。突出新(xin)能(neng)(neng)源(yuan)和(he)智(zhi)能(neng)(neng)汽車及(ji)部(bu)件(jian)、智(zhi)能(neng)(neng)機器(qi)人及(ji)部(bu)件(jian)、智(zhi)能(neng)(neng)制造裝(zhuang)備(bei)與智(zhi)能(neng)(neng)測控部(bu)件(jian)、綠色智(zhi)能(neng)(neng)交(jiao)通產(chan)業(ye)、新(xin)型激光器(qi)、增材(cai)制造、智(zhi)能(neng)(neng)農業(ye)裝(zhuang)備(bei)等;
(五)紡織、服裝(zhuang)、皮革和化工(gong)等“10+1”傳(chuan)統產業。
二、申報條件
申(shen)報企業應同時(shi)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(一)主辦企業上(shang)(shang)一(yi)年度(du)銷售收入達(da)(da)到10000萬元以(yi)上(shang)(shang),研究開發(fa)(fa)(fa)費用(yong)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(yu)3%或研究開發(fa)(fa)(fa)費用(yong)達(da)(da)到1000萬元以(yi)上(shang)(shang),專職研發(fa)(fa)(fa)人員50人以(yi)上(shang)(shang),相對集中研發(fa)(fa)(fa)場地1000平方米(mi)以(yi)上(shang)(shang),科研設備原值總額1000萬元以(yi)上(shang)(shang);
(二)近(jin)3年(nian)內通過(guo)自(zi)(zi)主研(yan)發(不包(bao)括通過(guo)受讓、受贈、并購或(huo)獨占許可(ke)方式),在其申報領(ling)域擁有自(zi)(zi)主知識產權;
(三)已擁有省(sheng)級企(qi)業(ye)研發機構(gou),包括省(sheng)級高(gao)新技(ji)術企(qi)業(ye)研究開發中(zhong)心、省(sheng)級企(qi)業(ye)技(ji)術中(zhong)心等;
(四(si))已有效整合企(qi)業內外部創(chuang)新資(zi)源,有相應組(zu)織架構、資(zi)金投入、制(zhi)度建(jian)設、運行機(ji)制(zhi);
(五)研(yan)究院依托企業近3年內(nei)無環境、安(an)全(quan)、知識(shi)產權和(he)稅務等違法行(xing)為(wei)。
對(dui)培育(yu)、做強我省戰略性(xing)新興產業(ye)具有顯著作(zuo)用(yong)的企業(ye),申報條(tiao)件可適當放寬。
三、申報程序
(一)為落實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要求,切實減輕申報企業負擔,企業研究院申報工作統一通過浙江科技大腦官網(//www.zjsti.gov.cn)進行申報,不需要提交紙質材料。請申報企業用政務網帳號選擇“法人登錄”,進入“辦事大廳”,選擇“省級企業研究院認定”,依次點擊“業務辦理”—“業務申報”—“企業申報”進行填報。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見申報系統。
如申報企業尚無政務服務網賬號,請先行注冊,注冊成功后登錄申報系(xi)統(tong)。(注冊和登錄過程中遇有技(ji)術問題,可咨詢0571-87054113)。
(二)各市、縣(市、區(qu))科技局(委)會同發改、經信部門在網上做好申報(bao)(bao)材料初審工作(zuo),統(tong)一查詢出具(ju)申報(bao)(bao)企業的環境污染、消防安全(quan)生(sheng)產、稅收和知識產權等方面有無違法(fa)行為證明。
(三)申報材料需要填報的專職研發人員、研發場地、科研設備原值和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情況可截止至2019年6月底,其他申報數據截止到2018年年底,相關數據須在專項審計報告中體現。近三年無環境、安全、知識產權和稅務等違法行為是指2016年7月至申報前無上述行為。
四、申報時間
請各設區市于2019年(nian)9月25日前完成申報材料初審工作并及時提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