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展型企業
浙江省重點企業研究院
資助額度:
按企業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3—5%和5%以上兩個檔次,分別給予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所在地政府500萬元和1000萬元的建設經費補助。
主要條件:
1.企業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%,擁有國內外有效發明專利授權或軟件著作權,專
職研發人員50人以上,相對集中研發場地1000平方米以上,科研設備原值總額1000萬元
以上。
2.主攻的產業領域屬于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。
3.原是省級企業研究院的,已有相應的組織架構、資金投入、制度建設、運行機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