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長型企業
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專項資金
資助額度:
1.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首個資助周期為3年,資助期內對每個團隊投入經費不低于 2000萬元。
2.對具有國際頂尖水平的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采取“一事一議”的方式,專題論證支持方式與額度,最高可獲得1億元的省級財政資助。
主要條件:
團隊設領軍型創新團隊和領軍型創業團隊兩類。領軍型創新團隊是指以領軍人才為核心,創新業績顯著或有較大的創新潛力,依托企業研發平臺和項目,有明確的技術路線圖,致力于創新成果產業化的人才群體。領軍型創業團隊是指自帶技術、項目、資金落戶浙江創業,有明確的產品線和市場目標,符合我省產業發展戰略和產業技術創新需求,能引領我省產業創新發展的優秀團隊。
1.領軍型創新團隊申報條件:
(1).引進的成員必須在浙連續服務5年以上,每年9個月以上在企業工作。
(2).團隊負責人和核心成員引進前應在知名企業、機構中擔任中高級領導職務3年以上,或在國內外知名高校、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教授的職務。
(3).依托企業須經營運行狀況良好,資產負債率合理,治理結構健全,近3年應連續盈利,在業內處于優勢地位。
2.領軍型創業團隊申報條件:
(1).企業已完成在浙工商注冊登記和辦理社會保險,成立時間為2014年1月1日之前,2012年1月1日之后,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。
(2).團隊負責人或核心成員之一為企業第一大股東,或團隊成員持股總額不低于50%。